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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咨询委第四调研组到眉山法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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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17 11:01:04 打印 字号: | |

10月9日-12日,省法院咨询委第四调研组到眉山法院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了眉山法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及困难问题。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卫东,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陪同调研。


10月9日,调研组在市法院组织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汇报会。会上,刘锋就眉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树优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东坡区法院、彭山区法院、仁寿县法院、洪雅县法院、丹棱县法院、青神县法院分别就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亮点工作及困难问题进行介绍。

调研组对眉山两级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方面取得的效果表示肯定,并强调:

深耕特色亮点,明确人民法庭职能定位,找准特色亮点,分析人民法庭工作现状、优势所在和问题短板,较强法庭内部团队协作,探索解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因地制宜持续深化法庭品牌建设;

凝聚多元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整合辖区解纷资源,提高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和视野,实现优势互补。


调研组一行还走访了东坡区法院崇礼法庭,青神县法院白果法庭,洪雅县法院槽渔滩法庭、柳江法庭等,深入了解了眉山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品牌打造、多元解纷及融入基层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眉山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夯实举措、提升效能,持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体系,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事先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大提升,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