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9日至10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
中院党组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整改。中院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付宝担任组长的联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职责、动真格、见实效。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积极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从严从实,推动整改有序开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联动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其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整改要求,坚持倒排时间节点、统筹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监督、有落实。建章立制14个,通过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49人次,退回应休未休补助3369元。
(三)做好结合文章,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巡察反馈后,中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以坚决有力的整改做好做实联动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问题导向,切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问题
(1)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类案不同判案件予以核查整改。对反映案件依法启动再审,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二是修订《全市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职责。三是落实《关于开展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情况评析通报工作的通知》制度。2024年1至6月,制发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情况分析5期、通报3期,对改判案件存在的问题、改判的理由及原因作分析说明。四是加强监督,定期通报执行长期未结案办理情况,督促案件办结。2024年1至6月,制发长期未结执行案件通报5期。全市法院2023年未结执行案件较2022年下降45.5%。五是加大涉执信访化解力度。建立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开通“执行110”24小时值勤,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实务培训。全市法院2023年度进京到省执行信访案件案访比下降。
(2)关于“司法监督制约体系有待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分管院领导分别对所涉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庭室开展排查,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强化学习。各业务部门召开庭务会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针对庭内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加强评查。将合议笔录完整性审查纳入2024年案件评查工作方案。四是持续推动庭审实质化。刑庭专题学习《全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方案》,2024年7月4日,开展全市法院刑事法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将庭审实质化纳入培训。2023年命案审理“四类人员”出庭率提升。2024年1至6月,命案审理“四类人员”出庭率100%。
(3)关于“诉源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专项调研。2024年2月完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问题剖析与制度完善——以四川省眉山市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实践为样本》课题,通过调研提出工作举措。二是建强诉前调解队伍。市法院2024年选聘人民调解组织10个、商事调解组织7个、特邀调解员42名;指导仁寿县法院引入光华、和顺、金沙等商事调解组织3家,指导彭山区法院引入光华、和顺、锦辉等商事调解组织3家,指导丹棱县法院引入商事调解组织1家,建立市场化诉前调解模式。三是推动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市法院会同市住建部门制定《完善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实施意见》。四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全市法院2023年一审民商事案件降幅为1.93%,低于全国12.7个百分点、全省15.2个百分点。2024年1至6月,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27%;诉前调解成功率62.22%。
2.关于执法办案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1)关于“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二审开庭工作督导。常态化在审管委会上督促提升二审开庭率,每月公告法官个人二审开庭率。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二审开庭率比去年同期上升。2024年1-8月,全市法院上诉率位于最高法院考核的合理区间,全市法院案件改发指标明显提升。全市法院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生效裁判被发回重审率4项指标值均优于全国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中对应指标的满分值。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安排专人每月收集汇总两级法院判后答疑情况并上报省法院。目前两项指标均处于全省前列。三是加强判前沟通和判后评析。严格“面对面”发改要求,对中院拟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均由二审承办法官与基层法院原一审案件承办法官、庭长、分管院领导当面沟通交流,并每月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析通报。四是部署案件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通报全市一季度、二季度“三评查”工作2期。
(2)关于“案件管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长期未结案督导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对超6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执行案件加强预警,对超9个月以上未结诉讼执行案件全市公告预警,加强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督办。目前,全市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全部化解。二是严格督办责任。严格执行《关于压紧压实院庭长对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预控化解督办责任的通知》,2023年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新增同比减少,化解数高于新增数,达到考核要求。三是推动建章立制。2024年1月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化解率提升,新增案件同比减少,未结案件同比减少。四是整改超期立案问题。分析研判反馈意见所涉3件案件超期立案原因,两级法院指定专人负责;审管一体化平台实时监督提醒指令再审案件立案情况。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未新增超期立案的情况。
(3)关于“司法公开工作质量逐年下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司法公开工作。对照案件审判流程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省各中级法院2023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分解考核任务,推动公开率提升,2023年、2024年1-8月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均达到省法院考核满分值。二是做好不定期数据反馈。在省法院将案件审判流程有效公开率通报改为不定期反馈数据后,按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不定期反馈数据并核查。
(4)关于“未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所涉案件承办人提醒谈话。分管院领导对询问笔录、庭审笔录、送达回证、裁判文书发文稿未签名等未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的案件承办人分别提醒谈话。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各业务部门召开庭务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等法律和文件,重点强调和抓好工作安排部署,案件办理程序和审限管理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4年1-8月,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超过考核满分值指标,同比趋优。三是排查整改。各业务部门对2021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巡察组反馈的,询问笔录、庭审笔录、送达回证、当事人资格审核、裁判文书发文稿签名等未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案件存在巡察发现的未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的问题,采取4项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四是将严格遵守案件办理程序情况纳入2024年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已开展全市法院一、二季度“三评查”工作并通报。五是严格卷宗归档要求。补充完善、及时归档问题反馈所涉案件的合议庭笔录;开展电子卷宗抽查抽检、专项整治,对存在页码编写不规范、请示材料未及时归档、目录及备考表不规范等问题的卷宗问题整改到位;常态化做好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协同规范归档工作,实现实体卷与电子卷同步添加。
3.关于围绕中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
(1)关于“服务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送法上门、问需于企”活动。督促指导东坡区法院在高新和甘眉园区、彭山区法院在青龙园区、仁寿县法院在眉山天府新区设置法官联系点,定点联系,服务园区企业法律需求。2024年3月7日,仁寿县法院院长冷晶带队到眉山天府新区企业普法;2024年3月11日,市法院清破庭前往甘眉工业园区益德金属企业,督促破产重整企业复产;2024年4月26日,市法院民二庭开展“4.26知识产权周”系列宣传活动,到金象化工公司宣讲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和金象“密胺”案典型案例。二是推动企业“白名单”及实施细则落地。谨慎使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三是推动设置园区专门法庭。争取省法院、市委政法委支持,2024年5月27日会同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眉山经开区和东坡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讨论法庭建设保障等问题。
(2)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多样化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日和世界环境系列宣传活动。2024年4月25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知识产权工作新闻发布会,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内容,川金象“密胺”案中眉山法院的工作、眉山法院下一步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计划回答记者提问。2024年4月26日,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眉山市东坡区激情广场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两级法院发布11个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仁寿县法院发布两则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短片。2024年6月4日,市法院副院长刘锋与清破庭法官等前往四川环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座谈,介绍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经验做法。第二届眉山法院司法保护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发布会定于2024年10月发布,目前案例筛选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加大巡回普法力度。2024年4月26日,仁寿县法院前往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巡回审理。市法院结合“典进乡村,法护民企”活动,开展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坝坝会。三是制发全市法院送法进企业活动通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3)关于“司法建议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考核达标。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全市法院2023年司法建议发出率达到省法院考核满分值。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发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2024年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截至2024年6月,全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条数已超过省法院全年考核目标。
4.关于思想文化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关于“将东坡文化与法院文化融会贯通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眉山法院法治文化品牌创建工作方案》。确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三苏法治文化为根脉,以现代化法院建设为方向的眉山法院文化建设目标,塑造眉山法院文化品牌。二是启动法院文化阵地升级改造工作。现已开展两轮文化阵地建设方案评审,并于2024年6月18至21日,赴北京、苏州、桂林、贵港等地调研学习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三是讲好法院故事。策划眉州法览、法庭纪实、眉法微剧场、小芳说执行等栏目,拍摄短视频11部。截至2024年6月,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12篇,省级媒体报道近百次。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制度“废改立”。全市法院系统废止党风廉政制度文件11个,修订完善文件9个,新建制度文件23个。二是推动风险点排查。采取风险自查、重点排查、跟进指导、规范管理、日常教育和隐患预警等举措,开展全岗位、全链条、全人员的预防管控,排查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三是多面抓手,加强警示教育。编发全市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组织观看违反“三个规定”警示教育片《越界》,组织观看职务犯罪案例《折戟沉“沙”》,开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全市法院干警集中在线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覆盖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21日完成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全覆盖廉政谈话。二是强化责任考核。按照《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干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考核。三是加强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截至6月,累计开展谈心谈话66人次。
(3)关于“监督体系还需完善,监督力度还需强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联系指导。印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确定每名班子成员的联系指导法院,加强对县(区)法院班子的协管,将协管情况列入年底述职报告事项。二是加强问题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驻院纪检组对市法院2020年9月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再次梳理分析,开展线索起底工作。纪检组针对可能涉及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建立有待进一步查核信访件台账,逐件进行查核并汇总相关情况。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
2.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重点领域出现塌方式腐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2023年对信息化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排查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室廉政风险点》预防整改措施,开展人民法院专网网络安全及灾备建设项目建设。在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报省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经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技术审查和会议研究通过,再严格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实施,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采购人代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人代表资质的审核和履职监督工作,开展了全市法院政府采购培训会,集中学习项目工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规范采购人代表产生程序,杜绝采购人代表常年由一人担任。
(2)关于“督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日常提醒。编发“廉洁过节”提示短信,2024年上半年编发廉政短信2条发全市法院干警(职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从2022年以来查处的全市法院干警(职工)违纪违法案例中选取6个典型案例警示全院。4月22日至25日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邀请专家讲解、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官商之殇》等警示教育片,6月5日组织干警到三苏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布举报电话。
(3)关于“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学习视频会议。2024年1月26日,举办全市法院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视频会,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倒查追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加深对“三个规定”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考核通报。2024年上半年通报“三个规定”填报情况2期,对“零报告”的部门进行专项通报,并将填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4)关于“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强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反馈意见所涉三起违纪违规行为核查处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下发全市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用车,完善管理。对反馈意见所涉撰稿问题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严肃工作作风。对党组文件编号误编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党组编号文件流程化管理,截至2024年6月已规范编号72件。对核查反馈意见所涉案件问题,立即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常态化开展考勤抽查通报,截至2024年6月通报4期。四是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2024年3月4日至7日组织10人次,采取实地明访、暗访、视频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对两级法院法警队伍“两会”维稳、机关安保、庭审保障等警务工作开展警务督察。五是常态化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加强评查监督,制发裁判文书评查通报2期。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拓宽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视野,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2024年6月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发现问题,提出约谈提醒等监督建议。二是开展线索排查。对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和市法院内部监督部门2020年9月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再次梳理分析,扎实开展线索起底工作。
(2)关于“日常监督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述责述廉。组织市法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向驻院纪检监察组述责述廉,根据述责述廉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问责问廉。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台账。通过谈心谈话、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市法院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并建立监督台账;完善2024年度驻院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台账,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市法院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对其分管的2023年立案审查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出检查说明。
4.关于执行项目管理和财经纪律不严谨问题
(1)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对反馈意见所涉新增工程未按规定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未按时收取施工履约保证金两个问题,已按项目结算程序,补齐完善相关资料。二是加强培训。开展全市法院政府采购培训会,组织全市法院项目采购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项目工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吸取反馈问题中两个项目履约保证金教训,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收取保证金,提升项目采购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规范性。
(2)关于“公休假报酬发放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核查整改。实际未休假、未及时销假等作情况说明。多领取年休假补助的清退补助,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机关干部职工请休假规定(修订第二版)》,将2023年调休假截止日期调整至2024年6月前,将应休未休补助发放时间调整至2024年7月。三是推动年休假应休尽休。进一步修订完善干警请休假审批流程,严格规范干警请休假管理审批,于6月21日完成2023年度干警年休假情况统计,核实请销假情况、推动应休尽休。
(3)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标对表排查。经查,反馈涉及的3起超标采购情况均为记录错误。其中,书柜为公共区域的家事调解室配置,非干警个人使用;扫描仪和打印机购置为按保密局规定采购信创产品,单价与政府集采价目不同。已规范记录,将采购标准标示完整,并作情况说明。二是举办全市法院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培训会。结合以上错漏案例,强调准确统计数据、规范记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配置办公设备,提升项目采购人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
(三)基础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1)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报问题。2024年1月17日召开全院工作例会,通报反馈意见所涉两个问题,专题学习《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把贯彻执行两个规则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请提交党组会议、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二是规范程序。规范全院各部门涉及重大事项和重要项目实施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提请行装处、办公室等会商审查,确保应当提交集体研究的及时按程序提交。
(2)关于“个别事项研究决策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制定2024年运维项目续约工作计划,对现有办公办案系统运维、硬件运维、互联网法庭服务运维服务类项目进行台账管理。二是规范部门分工。明确司辅办根据项目合同到期时间,提前启动续约程序,行装处加强和正在履行合同的相关需求部门之间相互联系,及时按规定完成重新招标或续约,办公室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各项议题,确保全院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及时规范。截至2024年6月,召开院长办公会议1次,审议“树优”项目议题1个。
2.关于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和主动督导,按照半年推进、年终盘点方式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的规定,2024年4月22日召开市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督察室《关于在市法院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6月20日召开全市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总结2023年以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2)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规定召开2023年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认领问题。召集反馈意见所涉机关第一、四、七、八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集中谈话,认领问题。三是在2024年度党务干部培训中纳入组织生活会规范。四是修订《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办法》。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与考核挂钩,明确讲党课次数和规范记录,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每少1次或记录不规范扣0.2分,严格管理。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程序意识。通过规范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市直机关工委于2022年11月7日作出《关于同意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二是规范完成集中换届选举。机关第一、四、五、六、八党支部通过规范换届选举,于2023年8月10日前全面配齐支委。三是机关党委加强督促指导。机关9个党支部于2023年8月10日前,全面规范完成集中换届选举。四是集中谈话。机关党委于2024年1月10日,对机关第八党支部等出现问题的支部,进行集中谈话,逐一认领、整改问题。五是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机关党委于2024年5月13日至17日组织党性教育培训,专门将党务工作纳入课程,强化程序意识,解决实操问题。六是修订办法。机关党委于2024年2月修订印发《党支部积分制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实施奖惩,发出通报1期。七是专人记录。机关9个党支部全面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及相关事项。
3.关于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干部人事制度汇编。编印《法院政工人事工作文件汇编》(一、二册),收集整理文件131份,并下发各县区法院政治部。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4年以来,完成5家基层法院院长交流,推动3名县级干部晋升职级,推动17名干警轮岗,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鲜明实干实绩导向。目前,全市法院暂未开展四级及以上高级法官等级选升。
(2)关于“干部选任政策和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要求。干部任免规范以院党组名义发文,截至2024年6月共制发15份干部任免、转任、职级晋升、岗位调整事项发文。二是严格民主集中制要求。2024年以来,14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按照发言顺序审议人事议题,充分听取到会每名党组成员意见,切实发挥党组把关、决策作用。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档案核查要求,调整组织人事处非党员工作人员,完成档案散材料移交。四是落实参加政治理论水平测试要求。2024年以来,组织6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考,5人通过考试。五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职数预审要求,按管理权限于党组动议前开展职数预审工作。严格程序要求,组织面向县(区)法院遴选法官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条件开展工作,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再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3)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2024年以来,配备80后副院长2名,推动任职超过10年的2名院领导退出党组,推动1名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庭长免职。二是开展任职培养交流。制定《眉山市法院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培养计划(2024年—2028年)》,从县(区)法院领导班子中选调年轻科级领导干部3名。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推动省法院选派辖区外优秀年轻干部2名挂职市法院中层副职,实现全市挂职交流“进6出3”。四是开展法官遴选工作。面向县(区)法院遴选优秀年轻法官4名,进一步强化市法院审执力量配备。
(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
关于破产案件推进缓慢,久拖未决问题
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督办破产管理人推动相关工作,尚都公馆破产案已结案。二是定期前往基层法院指导办理,2024年6月14日,邀请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何学敏一行督导我市两级法院民商事长期未结案化解工作,6月17日至19日,清破庭李东庭长带队前往6个基层法院督导破产长期未结案工作。
三、坚持久久为功,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和支持下,市法院党组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历经六个月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市法院党组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35016271;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4号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274532007@qq.com。
中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