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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法览 | 7.15 -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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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22 11:38:23 打印 字号: | |


七月中旬

一起来看眉山法院动态




中院要闻

7月17日,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学锋带队调研督导眉山法院民商事审判“113”重点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陪同,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参加座谈。

7月16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主持召开眉山法院文化活动月工作推进会,要求两级法院提炼各自的活动主题,做到文化与法治相结合、与法院工作相结合,让文化月系列活动真正起到展示形象、宣传工作、凝聚人心的作用。

7月17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主持召开文化建设考察学习情况汇报会,强调法院文化建设要坚持形式为内容服务,充分展现眉山特色文化,全市法院干警要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创建眉山独有的文化品牌。

7月18日,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的新部署新要求”专题学习研讨,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主持研讨。

7月19日,全市区县法院执行工作“院长大比武”竞赛活动举行,6区县法院院长同台竞技、现场PK,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现场向区县法院院长提问并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王晓梅等受邀担任评委。

7月16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以“如何认识宪法中‘党的领导’”为主题,为机关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7月15-17日,市诉调对接中心专职副主任李建伟、宋林蓬一行先后到丹棱、彭山、东坡、青神、洪雅法院调研诉源治理工作并开展座谈会。




党纪学习教育



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刘 军



党的纪律是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是思想路线的重要支撑,严守纪律、筑牢思想防线是我们共产党员个人行为应当坚守到底线,是党员基本的党性修养。我们必须学习条例、牢记条例、遵守条例,用条例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进一步增加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提升党性修养,维护党的先进形象,遵纪守法努力工作,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唐 部



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作为法院的一名法官,要更加敬畏党纪党规,严格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工作中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不碰红线,不触底线,不越雷池,廉洁司法,秉公办案。让经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



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马熙湘



法律赋予我们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杜绝权利被滥用,首先就要管住自己。刑事裁决结果关系到公民生命和自由的权利,既要遵守法律的底线,又要做到审慎办案。秉承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做好履职担当的表率。要勇于承担责任,避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要勤于思辨创新,不断总结提升审判经验;通过践行“守初心”的政治自觉和“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始终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坚持在大要案面前沉下心做事,面对工作压力和挑战,加强修为,提高内心认知。



市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樊 俊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切实做到拒腐防变。要坚决树牢纪律意识,把党规党纪作为“压舱石”“紧箍咒”“护身符”,始终警醒自己、丈量自己、约束自己,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尊崇纪律、维护纪律、恪守纪律。今后,我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继续奋斗。‌




区县动态

7月15日,东坡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20余名中小学学生及家长旁听案件,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7月16日,东坡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商志忠到东坡区法院开展调研,听取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东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晟及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7月16日,东坡区政协六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专题听取东坡区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

7月19日,彭山区法院“新火”文化品牌LOGO正式上线。“且将新火试新茶”,“新火”二字取自苏轼的诗句,LOGO主体部分由“新火”二字融合变体而成。

7月17日,《四川法治报》以《仁寿县法院:能动司法 跑出“执源治理”加速度》为题,宣传报道法院践行能力履职理念,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

7月18日,丹棱县法院判决一起受贿罪案件。县纪委、政法委、卫健系统、电力公司共计80余名职工到庭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7月17日,青神县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50多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审判效率。




执行动态

7月17日,彭山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后迅速出警,成功将正在牌桌上“酣战”的被执行人挡获,并依法强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当场还款9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7月15日,仁寿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后立即出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7月15日,洪雅县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110”协助下,传唤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胡某到庭。因胡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洪雅县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7月18日,洪雅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后火速出警,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传唤至法院。曹某当场偿还申请执行人4000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为确保和解协议按期履行,洪雅县法院扣押其汽车一辆。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