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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州法览 | 5.27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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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4 16:25:20 打印 字号: | |


和“六一”一起开启6月新篇

一起来看眉山法院动态


中院要闻

5月27日至30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率队到长春中院、青岛中院考察调研,学习长春智慧法务区、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有关经验做法。

5月29日,眉山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市法院召开,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卫东参加发布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5月28日、30日,市法院举办2024年院机关政治轮训第二期和第三期,本次政治轮训圆满结业。

5月31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率队到温州考察调研,学习温江瓯越中央法务区建设有关经验做法。

5月30日,市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彭英率党员干警,到眉山天府新区北斗镇甘泉村双福小学开展“法护成长 ‘未’你而来”庆六一主题活动。

5月30日,《中国审判》杂志社调研眉山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祺主持座谈会,各区县法院就如何讲好法院故事进行交流。

5月27日,市法院印发《司法服务保障“制造强市冲刺年”十五条举措》,为加快打造成渝地区新能源新材料制造基地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6月1日,市法院工会通过亲子观影、发放慰问品等方式,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 快乐成长时”庆六一主题活动。

党纪学习教育

市法院副院长

 高   茜

一是对党纪学习教育的认识。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把准日常言行的标尺、感受纪律监督的约束,始终挺立起共产党人的风骨和脊梁、担当责任和使命。二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无论做事做人,都要时时以党纪国法告诫自己,用党性原则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市法院行政庭庭长

 陈继兵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最近我学习《条例》,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五十六条“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以违纪处理。”第五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较大损失的,以违纪处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两条,对于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有着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中,首先要做好自己,严格依法审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市法院审监庭庭长

 李贤华

我们党从未缺失纪律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本是作为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应有之义。自己应努力从细节着力,小处着手,慎独、慎微,严格在纪律和规矩的框架内立身行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条例》要求融入日常管理,盯紧身边人,管好身边事;公正办理案件,规范办理程序,整治突出问题,把《条例》落到实处。

市法院行装处副处长

 鲁庭俊

通过党纪学习教育,特别是深入学习《条例》,让我深刻感受到党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认为: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这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不断地思考领悟、学以致用,切实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筑牢纪律防线。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经常与纪律规矩对标对表,自觉做到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例外。三是要认真履职尽责。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能力素质,切实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区县动态 六一“童”行

5月30日下午,市法院、仁寿县法院走进眉山天府新区第一中学,联合开展以“走进少年儿童 以法关爱守护”法治宣讲活动,300余名师生、2名人大代表及部分家长代表、社区居委会代表参加。

5月29日、30日,东坡区法院走进永寿镇中心小学、万胜镇小学开展“依法治校、法育未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为孩子们带去了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5月27日,彭山区法院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新火启明进校园 法治护航助成长”关爱活动,向教职工进行普法宣讲,并通过和孩子们游戏互动用画笔描绘童年传递法治关爱。

5月29日,彭山区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鹏利小学二十余名师生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穿法袍体验当“小法官”。

5月27日,洪雅县法院走进致远小学,以“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为200余名师生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5月29日,洪雅县法院走进中山中学,将模拟法庭搬进教室,通过“小法官”断涉毒案,让同学们深刻认识毒品违法犯罪的后果科普禁毒拒毒知识。

5月29日,丹棱县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暨“六一”法治宣传活动,城区小学学生们走进法院,“零距离”、“沉浸式”体验法院工作,了解法院文化。

5月28日,青神县法院走进县幼儿园,由法官作为法治副园长,通过提问互动等方式,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执行动态

5月27日,洪雅县法院“执行110”接到被执行人线索后,迅速出警,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因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洪雅县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5月27日,青神县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借用他人账户收款转款规避执行,核实情况并对李某某进行约谈教育后,李某某仍拒绝履行。青神县法院依法对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法庭“枫”情


推进诉源治理 助力乡村振兴

东坡区法院永寿人民法庭

永寿法庭于2002年设立,系作为东坡区法院旅游环保法庭打造,辖区内有良好生态资源,作物种植、畜类养殖良好有序发展,交通便利发达,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永寿法庭致力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以收案人员为第一端口将新收案件甄别分流,向调解组织委派适合案件,委派数量稳步提升;以庭长工作为第二衔接为调解员作充分业务指导,特别是辖区内“老潘”调解工作室,已成为有力调解力量;以法庭联动部门作为第三路径充分调动辖区基层治理资源,永寿法庭以下沉指导社区、村委解纷工作为契机,引导社区、村委工作人员充分融入村镇解纷工作。永寿法庭每年近百次将审判、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切实搭建从百姓到法庭间的“枫桥”。


桫椤见“正” 法源流长

洪雅县法院槽渔滩人民法庭

槽渔滩法庭位于洪雅县槽渔滩场镇。结合槽渔滩景区特有桫椤树形象和田锡忠勤廉直精神,着力打造“桫椤见‘正’,法源流长”法庭品牌,持续为辖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庭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传承正人文化,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涉及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旅游、环境资源保护、营商环境整治等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从司法的角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村社、行业等部门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同时,持续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法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法律明白人”等非诉解纷力量,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