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军到丹棱县法院调研,强调要不断把“五调融合”化解涉农产品纠纷工作法成效运用到实践中去,积极探索迭代升级新路径,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
5月11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主持召开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强调要讲政治提站位,讲方法重实效,讲担当抓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整改。
5月13日,全市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参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卫东作交流发言。
5月7日至8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颜毅主持2024年眉山中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现场评审会。目前,破产管理人拟入册机构名单已进入公示阶段。
5月13日至15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颜毅到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法院参会指导审判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强调要准确找到数据背后的逻辑,做好审判质效管理。
5月9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仁寿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冷晶等在全省法院(川西片区)党课展示活动中讲党课。
5月11日,“红星新闻”等媒体关注报道百万粉丝网红团队“分家”纠纷和解。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锋作为承办法官,找准症结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促成对簿公堂的两名前合作伙伴达成谅解并自愿撤回起诉。
5月13日至17日,市法院2024年度党性教育培训班在绵阳市两弹一星干部学院进行,市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彭英带队,近20名党务干部开启一场强党性、提素养的学习之旅。
5月15日,市法院与市税务局召开税务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暨联席会议制度会商会,市法院副院长高茜强调要持续加强良性互动,共同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5月7日、13日,市法院执行局局长韩胜率队到洪雅县、青神县法院,指导调研执行工作,强调要转变观念、深化管理,推进“眉州利剑”专项行动和执源治理、终本清仓等重点工作。
5月8-11日,市诉调对接中心主任刘正国带队,组织市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赴陕西省西安市,到法院、多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对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进行学习交流。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付 宝
知行合一,做党纪学习教育的思考者和践行者。一是知敬畏,纯净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之源。知者,行之始。在认识上深耕对党纪法规的敬重与畏惧,做到心中有纪、脑中有规。二是存戒惧,破除党纪学习教育的意识之害。存者,行之戒。在心理上厚植对党纪法规的戒惧与肃惧,力戒贪欲、心惧纪法,做到思之有戒、行之有惧。三是守底线,夯实党纪学习教育的行动之基。守者,行之安。在行动上坚守对党纪法规的底线与红线,做到不碰红线、不越雷池。
市法院民一庭庭长
陈晓梅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正确方向的重要保障,“学党纪、明规矩、强党性”是每名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审判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
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罗卫平
参加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个人在思想上应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党的纪律以及各项法纪转化为个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该做的事,不越雷池,不触红线,经常自省自励。积极学习,除集体学习外,坚持自学,使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存戒惧,知敬畏,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学习先进典型的优秀品质。把学习成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遵循合法原则,以积极有为的态度,追求公正高效的司法效果。
市法院办公室主任
王希
一是抓好潜心学习充盈初心,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持续担当作为砥砺初心,牢固树立纪律意识,端正“三观”,常怀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昂扬工作激情和高度责任感。三是做到严于律己养固初心,自觉将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工作中、生活中,恪尽职守、慎独慎微。
东坡区法院就离婚登记中的审查问题向区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后,5月16日,区民政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到法院就司法建议进行座谈,并共商府院协作事宜。
5月11日,彭山区法院举行特约调解组织聘任仪式,与新选聘的成都市武侯区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成都锦晖商事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并安排专职调解人员入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仁寿县法院建立“执源治理”新模式,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执源治理中心,组建执前督促小组,强化部门协同和失信惩戒。1—4月,新收首执案件1552件,同比下降18.36%。
5月16日,青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琪受邀参加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并为学生上普法课。
5月起,眉山法院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眉州利剑·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通过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切实提升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到位率。
5月14日清晨6时30分,丹棱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举报后,迅速出动将正准备出门的被执行人拦在家中,被执行人当场归还申请人本息3万余元。
5月15日,洪雅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线索举报后,迅速出警将三名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三人当场给付21万余元。因三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法院对三人处以罚款,共计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