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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齐见证 东坡法院亮剑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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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2 11:10:24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东坡法院再次重拳出击,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某、汪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此次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东坡法院亮剑执“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汪某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司法权威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权利人合法权利,已构成拒不执行人判决、裁定罪。本案中二被告人微信、银行卡收入大量资金,在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将资金用作他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致使多个民事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综上,二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东坡法院在本年第一季度已依法打击拒执罪两件,判决三人。下一步,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有力维护司法公信力,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同时接受人民监督,公开透明、高效精准打击拒执犯罪,营造尊重法院判决、履行法院判决的良好氛围。




代表委员有话说





区人大代表 王泽毅:

今天现场见证了东坡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人民法院的多项判决二被告人均未履行,严重侵犯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更是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此次见证收获良多,接下来,我将积极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学习。


区政协委员 徐昆:

这次庭审严谨、规范,判决公平公正。此次参与见证,使我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进一步认识,在回到企业后,我也将向企业员工传达此次庭审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做到尊重执行、理解执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