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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眉山中院陈建强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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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2-20 11:2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198名同志、追授2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眉山中院陈建强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先进事迹 

秉公办案  一心为民

 争做司法工作“排头兵”

 

陈建强2012年进入法院工作,他坚持在基层岗位上践行为民初心,主动要求到基层人民法庭、到服务群众一线去磨炼、去实践。在担任富加人民法庭书记员、法官助理期间,坚持走出法庭调查取证,积极参加群众实践和帮扶活动,3年里辅助办案1200余件、实地调查取证800余次;担任龙马法庭负责人期间,坚持“让老百姓的路由法官来走”和“让信息多跑路老百姓少跑腿”,运行“微法院”“云上法庭”“网络调解”等信息系统在线立案、调解、审判500余件,巡回办案220余件、提供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他坚持在审判一线中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全省法院首批员额法官之一,时刻牢记司法公正使命,注重总结审判规律,严把案件质量关口,3年来办理民商事案件300余件、执行案件1200余件,调撤率达65%以上、执行到位金额近1亿元。

他坚持在扫黑除恶中勇担职责使命。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阶段,快速精准处置黑恶势力财产是当务之急。陈建强在担任仁寿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勇挑重担、直面挑战,参与并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的财产执行工作。妥善办理一起寻衅滋事犯罪等恶势力犯罪财产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涉恶财产3000余万元,摧毁了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

爱岗敬业 恪尽职守

堪当综合业务“多面手”

 

陈建强忠于职守、服从安排、务实担当、苦干实干,先后获得“四川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巡河员’”“眉山市法治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他坚持调查研究促审判。注重服务大局与法院工作相结合,着力运用调查研究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大课题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荣获中国审判论坛三等奖;注重提炼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善于发现、分析、解决问题,撰写的调研论文《角色回归与品格塑造: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的异化现象与变革路径——以西部某基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权运行为视角》,入选全国民商事审判论文集,获四川省法院系统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

他坚持服务保障促提升。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司法、服务决策”的工作定位,在办公室工作的3年期间,起草各类请示报告、领导讲话、通知通报等文稿200余份,当好司法政务的“参谋”和“助手”;积极组织、策划、辅助全国、全省型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2015年参与承办“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2017年组织承办“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会”、2023年参与保障重要视察和会议等相关工作,受到领导肯定和上级法院嘉奖。

他坚持延伸服务促发展。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助力经济发展等工作,河长制工作中负责的王店河水质从劣五类改善为三类水,起草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大盘等文件12个。围绕法治建设,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宣讲活动,开展“宪法日”《民法典》等主题宣传20余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余篇。

 

敢于挑战  善于创新

勇担司法改革“急先锋”

 

陈建强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认真落实人民法院改革要求,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和办案机制改革,被眉山市委市政府评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

他积极参与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协助完成首批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参与制定司法责任制、庭审实质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文件4个,顺利完成既定改革目标。

他积极参与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工作,推进执行办案模式改革和执行规范化建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建设和分权分流分段执行模式改革,制定完善执行机制12项,仁寿县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执行“三分办案”机制全省法院推广。

他积极探索诉讼服务中心、审执工作平台、司法保障中心的“三合一”改革模式,顺利完成四川高院改革试点任务。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