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建英,2019年9月被仁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为仁寿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至今参与法院各类民事纠纷陪审案件65件。2021年4月中旬,由龙正镇政府聘任派驻仁寿县人民法院黑龙滩法庭从事专职调解工作,从事基层工作数十年,肩负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双重职责,对有效化解形形色色各类矛盾纠纷有诸多感慨、感悟良多。
人民调解员是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平息诉讼的搭桥人。2021年4月入驻黑龙滩法庭至今,成功调处329件。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接收龙正派出所请求调处治安案件78件,成功调处72件。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要时刻保持一颗“中心”,对当事人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调解问题客观、公道,做到“中”字两头出,只有这样才能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当事人双方互谦、互让、互解,公平协商。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减少、规避不和谐因素。民事纠纷的调解本是一件较为棘手的工作,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纠纷升级乃至恶化,当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我个人理解为应做好以下方面:
基层工作涉及面广、矛盾纠纷具体复杂、面对群众形形色色,经常都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赡养继承,很多矛盾积年累计,调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从事基层工作数十年,具备一定的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同时我热衷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佬,甘于奉献,甘当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佬,尤其是当看到群众笑着走出调解室的大门时,我由衷地感到自豪和欣慰。
二是要做法律政策的“明白人”
陪审调解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要学习相关政策知识和法律法规,对政策、法律、法规要勤学、勤思、勤研,只有使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驾驭纠纷矛盾,才能做到依法依规发言和调解。要知法、懂法、讲法,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始终贯穿和展现法制精神;要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树立为民情怀,做到与民共情、耐心办事、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真情实意为当事人服务,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正人,真正赢得当事人信任,通过合情合理、客观、公正,委婉劝解和疏导。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掌握调解方法和技巧,运用冷静法及时稳定当事人双方情绪,运用换位法,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向当事人对比调解与判决的成本。
要素把握是调解成功的前提,在调解工作中,纠纷的切入点、起因、特征、实质和当事人的性格特征,都有可能促成调解,因此调解时要尽快了解、一一掌握。在调解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着重避开矛盾焦点,“顾左右而言他”,寻找突破点,诱发引领当事人的兴趣,巧妙引导当事人主动回归题目,便有可能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语言技巧是调解成功的关键,调解过程中,要运用适当、适时、适宜的语言进行说服、教育、批评、劝导,一句话,出自不同的时段、地点、不同的人之口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在调解纠纷时,抓住适当时机,把话说到当事人心里,点到症结上,调解才有力,否则,说浅了不奏效,说深了适得其反,做到宜少不宜多,既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事情经过、诉求,所要的目的,多听少说,不急于承诺,宜粗不宜细,同时也要重视纠纷的形式,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微行为,避免当事人在某件小事上斤斤计较,从而阻断调解结果。
四是要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换位思考、贴近群众、理解困难是调解工作的必需。在调节过程中,调解员要尽量使用很随意的地方方言和语气,与纠纷各方拉一些家常,也可采用以朋友、哥们的交心语气摆他们的心里话,目的是缓和气氛,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在摆事实、讲道理,让双方在不知不觉中对我们产生信服,从而逐步认可我们的调解。同时,在调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语言思维、语言技巧、语言艺术和语言表达能力,做到严、不留空隙,让当事人无懈可击、无空可钻。
调解工作有多种方式方法,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和经验,在今后实际工作中我去不断探索总结和积累,虚心向周围同志求教,尽力履行好这光荣的“双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