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艾素仙,是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退休干部,2019年有幸成为了彭山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这是十分光荣的使命,让我觉得退休生活都重新焕发了活力,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份工作,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人民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只是坐在那里充人数,要积极运用自己的民间智慧,协助审判长更好地审理案件;但同时也不能在法庭上“开荒腔”,为此我认真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保证自己对卷宗对案件看得懂、听得懂、说得出。在陪审一件追缴物业费的案件中,原告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公共能源费、垃圾费等,我仔细翻阅卷宗后认为公共能源费和垃圾费没有代为缴纳的依据,这个意见被审判长采纳了。
因为人民陪审员的经历,我越发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因此我积极地向我身边的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在《民法典》出台以后,我在法官的帮助下,将《民法典》中常用的《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 等相关法条的修改部分进行整理,自费打印成册,送给街道社区、老年协会等,到目前为止已发放超过300余份。
作为中老年活动的积极分子,发现现在活动的组织者非常担心在举办活动时发生意外需要担责。我便拿出《民法典》告诉他们自甘风险、责任自负的原则,有效打消大家不必要的担忧。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这个身份带给我的责任和挑战。我将继续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陪审能力,同时充分利用自己来自群众的优势,尽我所能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为彭山法治建设做尽自己一份微薄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