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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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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0 14:36:34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梅



9月25日至27日,四川省妇女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珲,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海鹰出席开幕式并作重要讲话。

作为省妇女代表,我有幸参加大会,现场聆听了王晓珲书记和吴海鹰副主席的讲话,倍受振奋、满怀信心。

在王晓珲书记的讲话中,有一点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要求广大妇女弘扬文明风尚,展现新时代巾帼之美,建设好家庭,以“家和万事兴”助力“家齐国安宁”。

我不禁想起法院的家事审判工作。

2016年5月,市法院成为全国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时间紧、任务重,我临阵受命,担负起了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领军责任,以倾斜保护婚姻家事纠纷中妇女儿童的权益为着手点,创新将“柔性司法”理念融入家事审判中,牵头组建了全市首个家事审判团队,专项负责全院家事案件。

《眉山家事审判让“家里天空变晴”》——《法治日报》曾关注眉山一起家事案件。

5岁的小宇父亲亡故,母亲改嫁,因为母亲一直不给抚养费,爷爷奶奶作为小宇的实际监护人将小宇母亲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小宇母亲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并均摊教育医疗费。小宇母亲不服上诉至市法院,认为小宇爷爷奶奶无监护权,要求要回孩子。

双方虽是亲人,却几乎闹到反目成仇。我们先进行家事调查,同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全程介入,评估小宇的心理状态和真实想法。发挥多元解纷“眉山经验”优势,法院还特别邀请市妇联副主席、当地家事调解能手担任家事调解员。

前后经过5次调解,终于双方达成和解,小宇随爷爷奶奶生活,母亲按月支付生活费。案件结束后,法院还主动进行回访并延伸职能,依托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与教体、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进一步解决了小宇的教育扶助、困难家庭帮扶、家庭危房改造等实际难题。

进行案件回访


化解一起案件,呵护一个孩子的成长,守望一个家庭的和睦……法院,不仅是家事矛盾的调判站,还能是家庭的幸福加油站。在审理家事时中,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放柔一点,看远一点。试点工作以来,我办理家事案件300余件,其中调撤285件,无一投诉。

家事审判,功夫还在法院之外。我积极与多个部门对接,共同起草出台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规定(试行)》,建立起一张打击家庭暴力、保护特殊群体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网。

同时,为了强化家事审判之后的社会效果,我担任案后回访帮扶小组负责人,对有过较严重冲突或生活困难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案后定期回访,考察家庭关系修复效果,关心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对生活困难群众积极协调帮扶。我们回访帮扶小组共计开展回访30次,救济困难群众80人次。

2019年,我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也是工作成效的一份见证。

陈晓梅为全市各村(社区)妇联主席讲《民法典》

陈晓梅引领小学生开展小法官普法体验活动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

作为一名妇女代表、政法干警、员额法官,我将持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家风家教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新时代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带好头、履好责。

我将一如既往,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持续做好普法宣传、反家暴、儿童关爱等工作,以柔性的司法理念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用法律解“法结”,用温度化“心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