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法庭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示范法庭建设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营造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局面。
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游戏代练行业随之产生,然而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保护而引发的纠纷开始进入大众视野。近日,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游戏代练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王某,想加盟其名下的游戏代练工作室,通过游戏代练获得可观收益。5月26日,双方签订了《工作室运营技术培训及合作协议》张某某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加盟费”。在合作20天获利7500元后,张某某认为没有达到前期王某在微信上告知的可观收入,提出不想继续合作,要求王某退还5万元。王某按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条款等向其退还5千元,对剩余部分拒不退还。随后张某某将王某起诉至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法庭。
法官调解
张场法庭受理案件后,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求,认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原被告双方讲解了协议中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向二人阐明事实。一是协议是双方用时10天才签订,对于微信中的承诺没在协议中体现原告并未及时告知并对协议进行补充,并在此期间获利7500元。二是被告在履行协议期间也付出了相应的成本支出,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培训。最终承办法官结合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释明双方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使双方对本案有全面、理性的认识,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双方合作协议,被告退回原告2万元。
法治社会尤其讲究契约精神,甲乙双方合作更应尊重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应信守承诺,及时履行所负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办好“小”案件,优化“大”环境。长期以来,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法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有呼必应”的工作方式深化诉源治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下一步,张场法庭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