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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出击促履行 一起来看精彩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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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4 10:52:18 打印 字号: | |

全市法院以推进执行信访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年伊初持续加大案件强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在全市范围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惩治失信、打击拒执的浓厚法治氛围。

一起来看执行现场。


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却开宝马买黄金?当街被抓


被执行人“躲猫猫” 让执行法官印象深刻


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因农产品销售合同引发纠纷,被执行人陈某应在2022年4月至9月分期支付申请人孙某的快递费及押金共计7万元。因陈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申请人孙某向丹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是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查询结果均显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被执行人却置之不理。

“我们曾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都以在外务工为由进行推脱。”执行法官介绍,后来经多方打听,发现陈某已经回家,执行干警随即上门,可是连续三次陈某都听到风声提前逃脱。法院联合当地派出所上门拘留陈某时,陈某家人不仅知情不报,甚至还给陈某通风报信,帮助陈某逃避执行。

“连续几次扑空,但是也有意外收获。”执行法官介绍,有一次在陈某家里发现一辆宝马5系,车辆颜色非常特别,但是陈某家人却说这辆车不是陈某本人的。后经查证,该车在陈某女朋友名下,与陈某共同使用。


街边发现“宝马车” 休假也要出击促履行


1月31日,执行法官休假外出办事,在街边发现了熟悉的宝马5系,将车牌号烂熟于心的执行法官判定该车就是陈某女朋友名下的车,系陈某在使用。

“当时通过观察车子没有熄火,车子里有人,所以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在向领导报告后,执行法官在原地等待同事支援,准备对宝马车进行包围。”执行法官介绍。

制定计划后,迅速出动的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车辆前后包抄,对正在车里等女朋友做美容SPA的陈某抓获,并迅速带回法院。



微信收支流水巨大 当庭履行也要受处罚


将其押解回法院后,法院干警向其出示搜查令,发现陈某的微信月流水最高达到了40余万元。同时在消费记录中发现,陈某近期曾花费1.7万余元购买黄金,且长期混迹于KTV、酒吧等场所,出手阔绰,具备完全履行能力。



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优先支付的效力,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且多次躲避执行,性质恶劣。通过法官释法说理,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写下认错书,现场支付完欠款7万元和1万元罚款,此案顺利执结。


拖欠16名民工工资

拘留决定书送达!


重拳出击

近日,一批涉及16名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东坡区法院执行法官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购买商业保险。两名被执行人一直未报告财产,也未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12万余元工资,且一直在外地。
执行法官抓住被执行人春节回乡时机,将两名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被被执行人到法院后,仍然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拘留决定书,后两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2000元,法院扣划被执行人的保险4万余元,共计8万余元,剩余未付工资由两名被执行人与16名农民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强制腾退

专治“赖着不搬”


现场一

苟某与甲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青神县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甲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苟某于2023年1月24日向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大年初九,青神县法院依法对其向苟某租赁使用的、位于钟家山的1759平方米的场地进行强制腾退。在经过相关执行程序后,该场地已交付申请执行人。

▲提前张贴执行公告


为确保此次腾退行动顺利安全开展,青神法院执行干警提前前往现场勘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取得联系,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

▲抵达执行现场


到达执行现场后,警戒组、清点组、外围组等各个小组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公安干警、司法警察迅速进入计划点位维持秩序,防止无关人员闯入;清点组迅速清点物品、拍照记录、登记造册;负责录像的干警开启执行单兵系统,全程进行记录。

▲清点造册


同时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准确核查、妥善处置相关物品,避免因腾退行动引发新的纠纷,青神县法院专门邀请青神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人员到场见证参与。

▲公证人员见证执行


通过6个小时的紧张工作,顺利完成所有房间、场地车辆等的清点和腾退,整个执行过程做到了公正、规范、文明、高效。

房屋腾退完毕交付时,申请执行人苟某表示,青神法院执行局突破重重阻力和困难,将场地在短时间内进行强制腾退,兑现了胜诉权益,真心表示感谢。此外,本次腾退工作结束后,青神公证处还将出具公证文书,确保执行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为此次腾退行动画上圆满句号。

▲腾退搬运



现场二

廖某某向赵某某借款,后因廖某某不能归还借款本息,赵某某将廖某某起诉至仁寿县法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仁寿县法院判决支持了赵某某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廖某某拒不履行判决内容,赵某某向仁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将被执行人廖某某与案外人李某某在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拍卖成交后,因被执行人廖某某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租赁房屋,且其家中有未满月的孙子,执行干警考虑到廖某某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沟通后,同意给与廖某某一定的时间,法院也根据廖某某的申请预支了房屋过渡费,但廖某某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搬出房屋交付执行。

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廖某某释明法律义务及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廖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腾退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且态度恶劣。仁寿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廖某某罚款2000元并司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廖某某被拘留后第二天,就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立马联系家人交纳罚款、腾退房屋。拘留后第四天主动腾退房屋后交付买受人。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