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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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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8:0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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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对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执行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以贯之铸牢政治忠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汇聚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行动凝聚到党的二十大部署上来,凝心聚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眉山法院不折不扣地落地落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动力,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如既往服务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成都都市圈、“三市一城”建设,加强区域司法协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贯彻“两山”理念、“双碳”战略,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快完善破产案件审判和联动机制,加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保护力度,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往无前捍卫公平正义。立足现代化法院建设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围绕平安眉山法治眉山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着眼高质量发展主题,稳妥推进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在眉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多元解纷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心一意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多元解“眉山实践”,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服务和保障民生,妥善审理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民生案件,拓宽司法救助、权益保障渠道,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和关怀,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规范化,健全异地执行、联动执行机制,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坚实迈进。

一抓到底锻造法院铁军。进一步实“铸魂、精品、铁案”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干警政治素质、整体素能和司法能力。健全人才培养和员额法官选任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和“三高六质”法官。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传承优秀三苏传统文化,着力打造“一院一格”“一庭一品”特色品牌,充分发挥文化化人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严厉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基数的人员构成为行政人员109;事业人员33;工勤人员2;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7;退休人员33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368.75 万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17.3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在编在职人数减少5人,聘用书记员人员数减少1人,减少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6.5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和人员正常增资增加人员基本支出733.86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为4368.75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4368.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3.75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368.75 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17.3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在编在职人数减少5人,聘用书记员人员数减少1人,减少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6.5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和人员正常增资增加人员基本支出733.86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317.23万元,社保障就业支出55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8.75万元,比2022年增加717.36万元主要原因由于在编在职人数减少5人,聘用书记员人员数减少1人,减少公用经费基本支出16.5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和人员正常增资增加人员基本支出733.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317.23万元,占75.93%;社保障就业支出553.68万元,占12.67%卫生健康支出185.13万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312.71万元7.16 %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7.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办案经费补助等相关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9.9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6.0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2.7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6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50万元,邮电费20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4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劳务费29.3万元,工会经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2023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减少15.7万元,减少原因为进一步压减预算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9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减少12.9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2.9万元。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3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用于2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办案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3

0

56

0

56

7

中级人民法院

63

0

56

0

56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6.5万元,减少3.42%。主要原因聘用制书记员减少1人,按公用经费1.5万元/.年定额标准减少公用经费1.5万元;二是在编人员减少5人,按公用经费3万元/.年定额标准减少公用经费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52.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15万,车辆加油服务30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9万元,职工食堂外包服务48.5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2023年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深化成都都市圈现代化法院建设,为眉山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部门项目的绩效目标

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干警满意度达95%以上,按规定保障机关绿化、保洁、炊事等服务,服务审判管理,满足机关运行需要。

2)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派驻法院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3)办案经费补助:保障审判、执行办案差旅、邮电

通讯、勘验鉴定、案件执行等支出。全年收案3000件以上,审结2500件以上,严格审判质效管理,案件改发率控制在5%以内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日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