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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 | 有温度、有力度——代表点赞法院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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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14 09:40:29 打印 字号: | |

眉山法院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提升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同感。


近日,在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人大代表点赞洪雅县法院执行工作“有温度、有力度”。 


2018年,刘某驾驶由双流某制造厂生产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彭某等人因产品质量问题将生产厂、销售车行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双流某制造厂应赔偿彭某等人共计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双流某制造厂未履行义务,彭某等人于2020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两次前往双流找寻该制造厂,但该厂已歇业,登记住所地早已人去楼空,且该厂法定代表人王某亦无法联系,穷尽执行措施均未发现该厂有可供执行财产。因申请执行人彭某等人生活困难,为解民之所急,2020年12月,洪雅法院对彭某等人司法救助2万元,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涉民生,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一直关注双流某制造厂的财产状况,发现法定代表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彭某等人释明变更、追加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洪雅县法院依法追加王某为被执行人并对案件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火速查封王某名下房产、冻结银行账户存款,并依法对其名下房产启动拍卖程序。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王某主动联系法院,希望协商解决该案。经彭某等人同意,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因彭某等人系洪川镇居民,彭某等人生活的急迫困难深受洪川镇人大代表关注。案件执结后,执行法官围绕人大代表深切关心的民生问题,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执行情况。人大代表高度认可本案的执行工作,称赞法院执行干警履职尽责、规范高效,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责任编辑:洪雅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