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庭所协作”调解机制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张场法庭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仁美镇司法所签发“庭所协作”合作决定,双方不仅在纠纷研判、信息共享方面双同步,同时还在调解协助、诉调对接、推进司法确认机制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合作。
开展流动法庭审判 打造“家门口”式庭审
深入基层,以案释法,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灵活运用小额诉讼程序 快审快调化矛盾
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灵活应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做到快审快调快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