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一起来听一听
洪雅县人民法院干警罗赟的故事
悠悠时光看似漫长,却不过白驹过隙,转瞬而已。这是我在洪雅法院工作的第四年,也是我在槽渔滩法庭工作的第三年。带着憧憬和彷徨,我开始了人生的新起点。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好老师——周昕庭长。
槽渔滩法庭位于洪雅县槽渔滩镇,法庭总共四个人,周庭长既是庭室负责人又是庭里唯一的法官,跟着她行走田间地头办案、送达法律文书是法庭的日常工作。刚去庭里不久,就听司机给我讲了见闻,他跟着去当事人家里送达法律文书,对方拿着锄头就想攻击法庭干警,还好周庭长临危不乱,耐心解释、明理释法,最终当事人解除了防备,签收了文书。司机的本意是想要告诉我,周庭长办案很有一手,让我好好学习。可刚进入法院不久的我,当时就只有一个想法:当事人太可怕了。我感到恐惧惶恐,害怕自己不小心说错了话,造成当事人的困扰,惹怒当事人,遇到当事人不积极配合的情况时,尤其感到无所适从。周庭长知悉了这一情况,没有直接开导我,只是经常在遇到案情复杂、当事人不配合的案件的时候带着我言传身教。
▲到当事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
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双方是邻居又是远亲,原告是被告的大嫂,被告是原告的兄弟,双方因鸭子经过院坝这样的小事发生抓扯致原告受伤,诉来法院,这是一起典型的“怄气官司”。早上9点开始,周庭长就组织双方在村社调解,同时邀请了村社干部参与,双方因家长里短积怨已久,在调解现场互相指责对方。周庭长没有丝毫不耐,从双方的指责当中找到矛盾对立点,就案件事实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方面疏导双方情绪。在周庭长和村社干部的劝说下,被告认识到自己打人不对,涨红了脸,难为情地道了歉,同时赔偿了原告损失,原告也承诺不再辱骂被告,最后双方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不断地向我们表示感谢。
案件调解结束已经是中午1点过了,回去的路上,我问周庭长:“这个案子标的额才2000元,当事人矛盾积怨深又相互不理解,我们直接判了不就行么,需要花整整一上午时间来调解么?”周庭长笑着说:“案件虽小,但是矛盾并不小,这种邻里纠纷的案件看似简单,如果按照法律条款硬性判决,双方矛盾得不到化解,可能引发更多的纠纷。我们是人民的法官,要懂老百姓,要为他们排忧解难,有时候他们只是缺少一个宣泄的出口,你只要耐心地听他们倾诉,情绪都发泄出来了问题就解决了,你看到最后两人笑着和好是不是觉得这一上午没白干!”听了周庭长的话,我若有所思。
▲经过调解,当事人露出满意的笑容
“我写不起字,我要口头上诉,为什么要这样判,他们要好多你们就判好多,我不服!”某日,官司输了的陈大爷及其家属来到法庭,情绪激动,大哭大喊。
陈大爷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告。今年已经72岁了,他驾驶并搭载着妻子牟婆婆的电动三轮车与赵某驾驶并搭载原告周某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四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和陈大爷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牟婆婆和周某无责任。周某的伤经治疗后共计遭受损失60914.4元,而赵某在前期调解中已经支付了25000元给周某,剩余35914.4元周某要求陈大爷承担。法庭经审理,判决陈大爷赔偿周某29957.2元。陈大爷认为自己车上也有伤者,且伤情更重,而且是赵某搭载原告周某致其受伤,当初双方在交警队说的是各医各的,现在却来起诉自己,自己很是想不通,同时提出对交警队的责任划分不服,对法院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服,并表示要上诉。于是就发生了上述在法庭大闹的场景。
周庭长立即安抚陈大爷及其家属情绪,让其平复心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周庭长对照相关法律规定逐一解释了判决结果:“原告不起诉赵某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法律所准许的,你的妻子牟婆婆的损失同样也可以另行请求赵某和陈某承担赔偿责任。针对交警队的责任划分问题,因你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是错误的,故采纳了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同时告知陈大爷,他有上诉的权利,若确实不会写字,可以通过口诉,法庭作笔录的形式来上诉。听完周庭长的答疑,陈大爷综合考虑后表示不上诉,服从判决。临走时陈大爷及家人向我们致以歉意,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且情绪激动在法庭大吵大闹的行为是不对的,今后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对法官的答疑表示满意
69岁的车某走在路上与68岁驾驶电动三轮车的何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某眼部受伤致七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矛盾冲突激烈。车某的家人看车某受伤心急甚至扬言“把何某眼睛戳瞎、让何某坐牢”。
案件诉至法院,周庭长第一时间安抚好车某家人情绪。充分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都大且诉讼能力较弱,车某眼部残疾无法到庭、双方矛盾尖锐要尽快解决等因素,周庭长带着我主动“上门服务”,组织双方在其所居住的汉王社区进行调解。调解中,周庭长充分听取双方诉求,找准矛盾冲突点,将何某积极筹措赔偿款的努力告知车某,将车某车祸受伤焦急的心情传达给何某,让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冷静处理此次纠纷。
经多次的沟通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6万余元,双方承诺不再因此次交通事故发生任何纠纷。至此,本案在短期内顺利化解,从被告筹措赔偿款到履行完毕仅用时7天。拿到赔偿款的车某及家人对我们连连感谢。此刻,我的满足感、成就感油然而生。
▲贴心服务特殊群体
正如艾青的诗歌所写,“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周庭长对这广阔乡村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用心、用情的态度,努力守护好天平两端平衡的坚守,值得我终身学习。现在的我,在面对案件当事人时,已不再束手无策,多了几分淡定和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