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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叶总关情|司法力量保护“折翼天使”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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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07 14:39:59 打印 字号: | |

“孩子是上天赐给父母的天使”。但近日,东坡区法院审理的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中,一位折翼天使却遭到父母双方“打太极”式的拒养。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是智力三级残疾人,2005年与被告宋某某登记结婚,双方生育一子宋某航。宋某航为智力二级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2022年4月29日,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宋某某离婚,并请求判令宋某航随宋某某生活。庭审中,王某与宋某某均主张宋某航随对方生活。王某表示,若宋某航随其生活,则宋某某要一次性支付10万元抚养费,而宋某某既不同意宋某航随其生活,也无能力一次性支付10万元抚养费。承办法官就宋某航的抚养问题与双方反复沟通、耐心说理、多次疏导,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从维护家庭稳定、保障未成年子女及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出发,判决不准王某与宋某某离婚。

 

依法加强残障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在王某与宋某某均主张对方抚养宋某航的情况下,判决王某与宋某某离婚与否,将会对宋某航今后的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承办法官融合情、理、法,让一份“有温度”的判决,保障了残障儿童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力量织密兜牢残障儿童社会保障网,让残障儿童有所依,有所养。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