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被告为一名一级伤残人士,出庭应诉诸多不便。承办法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果断决定采取灵活便利的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里就地开庭。
针对当事人缺乏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这一实际现状,承办法官主动向当地村委会了解当事人残疾补贴、子女生活补贴等情况,并协调村委会向当事人公示生活补贴情况。庭审中,为了促进矛盾的高效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坚持“调解前置”,针对案件基本情况和双方争议焦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理释法、答疑解惑,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地化解了该起离婚纠纷。
巡回审判让法官走下审判台、走出法院,走向基层,走进群众心里,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村社农家,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既能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不方便出庭的心理压力,也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让司法服务更有广度和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