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怎么抓?警钟为谁而鸣?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屏障,东坡法院公布两起劳动争议案例,为企业打好“预防针”,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案例一
原告徐某系被告某公司的职工,岗位为喷漆工,2019年8月31日晚八点半左右,原告在喷漆车间清理粉尘,不慎被清洁仪器产生的回声震到双耳,致听力严重下降。2021年8月6日,被依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原、被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2、被告某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前支付原告徐某相关补助金及医疗费等共计14万元。
案例二
2020年5月29日,原告颜某某受被告某企业安排前往某砂石厂采购过程中不慎被铁架压伤,2021年9月16日,被依法鉴定为七级伤残。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企业支付原告颜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8万元(支付方式:2022年3月17日支付8万元,余款10万元于2022年6月15日前付清)。
近年来,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安全生产成为痛点问题,东坡法院以案示警、以法予教,不断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工作,用司法温度缓解群众矛盾,充分运用高效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向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