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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眉山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做了这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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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6 14:19:39 打印 字号: | |


5月13日,仁寿法院组织召开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眉山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调整的具体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网、仁寿融媒体中心等多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了仁寿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市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判职能,202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管辖规定》),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等七类案件外,眉山市范围内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符合相关规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由仁寿法院集中管辖。

 
责任编辑:仁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