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山区法院办结了8起涉金额约6万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合同纠纷案,不仅帮助劳动者及时讨回了应得的报酬,维护其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区法院打击恶意欠薪,推动劳动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的决心。
2021年,被告张某承接了某地修建观光花架的工程,并联系原告彭某、祝某等8人为其做工,工程期间只预支了原告部分生活费。
工程结束后,被告一直未支付原告8人工资,经过追讨,被告向原告8人共同出具了欠条一张,承诺将在2022年1月12日前给付工资。
但截至2月,承诺的工资却迟迟未到账,在多次追索无果之下,原告8人遂将被告张某诉至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承办法官运用“现场调+电话调+网络远程调”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在开导安抚原告的同时,向被告释法析理,从法的角度阐明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会给自身带来不利的影响,也从情的角度分析拖欠工资给原告及其家庭经济上带来的不便。
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委托第三人向原告8人支付了全部工资,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