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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叶总关情 | 银行卡可不能随便卖!中学生进法院听庭审“零距离”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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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4-06 10:57:0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3月31日,彭山区法院开展了“与法同行 护佑成长”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黄丰中学40余名学生走进法院,旁听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审判流程及法律的神圣威严,增强法治意识,警惕和远离网络诈骗犯罪。

                 

案情简介

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刘某1与“苏苏”商议以非法向“苏苏”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等牟利。刘某1明知提供的银行卡系用于违法犯罪,仍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卖给“苏苏”。后刘某1找到被告人刘某2商量收购银行卡再转卖给“苏苏”。

刘某2明知提供的银行卡系用于违法犯罪,仍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以及收取他人的11张银行卡提供给“苏苏”。二被告人每人获利约4000元。经查,上述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违法犯罪。二被告人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当天宣判,认为二被告人为获取不法利益,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二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最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某1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刘某2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规范高效,学生们被严谨的庭审环节深深触动,真切地感受到了法院庄严肃穆的审判氛围。

庭审结束后,为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案件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进行了现场普法,向学生介绍了“断卡”行动的意义以及网络诈骗的特点,并提醒大家:

1、不要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出租、转借给其他人使用;

2、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预防、远离违法犯罪;

3、“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此次庭审和法官的现场释法,今后将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严守法律。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