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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倒贴钱为雇主养娃14年——保姆找“公道”(法庭纪实第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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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20 17:54:52 打印 字号: | |

亲生父母把娃丢给保姆

保姆倒贴钱养娃整整14年

3岁孩童长成17岁青年

保姆已是60岁高龄

父母仍然不闻不问

无奈之下

保姆将这对不负责的父母诉至法院

近日东坡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抚养费纠纷案件

父母不管保姆倒贴钱养娃

20056月,小宇(化名)父母经人介绍聘请纪阿姨作为保姆,并将11个月大的小宇送至纪阿姨家中进行照顾,约定每月费用600元。

谁知,小宇父母仅支付了3年的费用,之后便未再支付纪阿姨任何费用。小宇一直随纪阿姨生活,纪阿姨不仅给与了生活上的照顾,还千方百计想办法为小宇办理了户口,送他读了幼儿园。

由于小宇父母离婚,小宇随母亲离开眉山短暂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小宇妈妈请纪阿姨将小宇接到眉山继续照顾,纪阿姨一口答应。

这一照顾,就直至小宇十七岁。目前小宇就读于成都市某职业技术学院。在这14年里,小宇父母仿佛消失了,从未与纪阿姨联系支付费用,也没有看望过孩子。

如今纪阿姨年事已高,面对高昂的学费和一毛不拔的亲生父母,纪阿姨心里越来越慌,她必须为过去和孩子的将来作出安排。2021年,她向东坡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小宇父母立即支付其保姆费用并返还垫付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法院倾心审判护权益

亲生父母不养自己的孩子,反而是保姆自己再谋一份保姆职业,赚钱养孩子14年,不仅照顾孩子的生活,还让他读书成才。案件涉及的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承办法官思考:法院不仅要对上述问题作出处理,也要为孩子的未来铺设一条有依靠的路。

本着矛盾实质化解、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前期,东坡区法院做了大量的摸底工作,了解了小宇父母和纪阿姨双方的意愿,之后通过两次开庭查明了案件事实,并邀请了区民政局、区妇联、苏祠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之后,东坡区法院又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面对面释法明理,通过前期背靠背电话调解,以及当场面对面释法明理,小宇父母清楚认识到自己有失父母之责,对纪阿姨14年无偿抚养孩子有愧疚、感激之意。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小宇父母共计支付纪阿姨17万元。

电话回访纪阿姨

“我们回访一下,了解目前进展情况,(被告)按期付款给你了吗?”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给纪阿姨打电话回访,询问小宇父母的履行情况。“前期给了9万,年前再付我一万。这边我就可以付生活费了。感谢,真的感谢你们。”纪阿姨的肯定回复让法官放下了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近年来随着家庭矛盾纠纷的增加,涉抚养费纠纷案件也在增多。父母既然选择诞下一个生命,就需要对孩子负责。本案中,被告有失为人父母之责,其行为不可取。原告无私照顾至今,其行为生动践行了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予以肯定

案件承办法官、东坡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邱继表示,涉抚养费纠纷案件往往牵涉复杂的家庭矛盾纠纷,东坡区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更多从亲情、道德等角度把脉,寻找问题症结,去妥善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