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市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兑现会,向7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案款5566万余元。
案情介绍
在陆某某申请执行四川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权利人陆某某向市法院执行局提供了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财产线索。
在查证属实后,市法院执行局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于2021年10月22日,成功扣划了5600余万元现金。在款项到达法院案款账户后,执行干警查到市法院有多起涉黄某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
随后,市法院迅速制定对该笔案款的分配方案,并在一周内对案款进行了发放。
该执行案件实现了三个及时——及时与异地法院衔接、及时扣划、及时兑付。
在兑现会上,申请执行人洪雅农信联社的营业部主任刘方涛致谢:“这次案款快速兑付,我们看了到眉山法院对我们债权人权益的维护,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高效,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韩胜向参会的申请执行人介绍了眉山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的情况,特别通过完善信用惩戒,网络查控等工作机制,穷尽执行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取得的成效;并就执行不能、执行信息公开、提升执行人员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解释,呼吁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