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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基层法庭 | 张场法庭:一步一脚踩出坚实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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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14 17:37:31 打印 字号: | |

丹棱县人民法院张场人民法庭成立于1954年,办公楼修建于1999年,20185月底完成改扩建工作,现法庭管辖区域人数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8.97%,辖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1.53%。张场法庭负责辖区内所有民商事案件的立案、诉讼费收缴、审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等工作。一直以来,法庭严格贯彻执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职能,致力于将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法庭。

 

张场法庭庭长杨成胜,也是法庭唯一一名审判员,自2003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扎根张场法庭,先后任张场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在法庭工作18年来,杨成胜同志始终坚持公正与效力这一主题,任劳任怨,用最朴实的言语和最真实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无悔的人生。因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市、县相关部门表彰。

一步踩实职责:抗灾自救不忘本职工作

2013年芦山地震波及眉山,张场法庭是全市受灾最严重的法庭,审判楼多处裂缝,成为危房,已不能正常办公办案。

但地震发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张场法庭就在院坝内悬挂国徽,摆上审判桌椅成立院坝法庭, 审理张某与李某房屋买卖纠纷。原来,地震发生前,张某和李某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但该房屋在地震中受到损失,张某不想再购买李某所有的房屋。因该案是受地震影响产生的纠纷,法庭接到案件后,认为尽快化解此事为宜,遂立即组成院坝法庭,集合双方耐心做工作,促使双方重新达成了协议。 

一步拉近距离走到百姓中,方感百姓惑

法官你看,就是这棵树,就栽在我进出林地的必经路上,前些年,他还栽种活麻,太过分了。原告曾某儒说道,话音刚落曾某华就进行反驳:这是我家的地,我种啥啥,你管得着吗?

堂兄弟曾某儒与曾某华又发生争吵,引发纠纷的土地在他们父辈时,由曾某华父亲家耕种,曾某华接管后开始栽种果树,后因双方发生矛盾,原告因果树阻碍出行要求曾某华铲除果树。杨成胜先安抚好双方情绪,开始查看土地和果树生长情况,同时向在场村社干部了解纠纷产生的源由。在充分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后,杨成胜认为,因为这点小事两家人就不相往来实在不值当。为了解决这件小纠纷,杨成胜多次跑现场调解,从法与情的角度耐心调和,曾某华终于表示愿意挪走必经路上的两棵树,同时对道路进行修整,曾某儒当场表示撤回诉讼,剑拔弩张的两兄弟握手言和。

法官多跑路不累,人民群众接受调解结果,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乡情亲情得到延续才是我们最终目的。杨成胜如此说道 

 

一步融汇情理:结案就要事了人和

李某甲与李某乙系邻居,双方长期因道路通行问题存在纠纷。2017年,李某甲驾驶货车回家,李某乙以李某甲驾驶的微型货车长期通行,将机耕道压坏而又不维修为由,阻止李某甲驾车从该机耕道上通行,双方发生争执,李某乙被李某甲言语激怒后用锄头将李某甲的微型货车多处砸烂。丹棱县公安局双桥派出所经调查、勘验,调解未果,于是作出了对李某乙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因李某乙已75岁而未执行)。随后,李某甲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乙赔偿其汽车修理费及误工等损失。李某乙称该机耕道是自己家出地出力修建,李某甲驾车经常压坏该路又不维修,不仅拒绝赔偿李某甲的任何费用,反而要求李某甲将压坏的路修复好,若法庭判决其赔偿李某甲的损失,则决不允许李某甲再从该机耕道上通行。

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张场法庭没有仅就货车损害一事快速作出裁判,而是决定将双方长期争执的该机耕道的通行、维护问题与本案一起协调。承办法官杨成胜跑现场查看机耕道情况,又联系到当事人所在村,邀请村干调委会调解员联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他们两家因为这个事吵得大家都腻烦了,没想到法官一来就调和好了,真厉害!”围观群众感叹。 

一步筑牢初心:司法为民,事为民先

审判员:能听清楚吗?

原、被告:能听清楚。

张场法庭法官杨成胜居然和当事人在法庭上聊起了视频微信!仔细一看,杨法官身着法袍,原来正在使用微信视频开庭。由于被告王某某年底未要到工程款,随后又遭遇疫情,遂未按约定给付原告李某劳务报酬11.5万元,杨成胜及时与双方沟通后,了解到王某某在浙江承包了工程,才复工不久,处于赶工期,没有流动资金,也无法抽身到四川解决纠纷。李某也刚到浙江一处工地找到工作,来回一趟诸多不便。为了方便双方、快速解决纠纷,杨成胜与双方约定以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协商。        

经过调解,双方互相理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全程仅用时17分钟。随后书记员将调解协议上传至微信群,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远程确认,整个过程录屏后将以电子影像存档。双方当事人对张场法庭便捷高效的办案方式予以点赞。 

基层法庭的民事法官,每天面对的可能都是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所谓“小事”,或许一生都不会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杨成胜同志自2009年独立办案至今,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在已办结的1100多件案件中,没有因事实不清和程序违法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工作中,杨成胜同志始终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调撤率均在80%以上。杨成胜同志坚决杜绝就案办案、坐堂审案,主动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充分运用联合调解、指导调解等诉非衔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如通过诉非衔接机制成功调解处理的丹棱县双桥镇金藏村171户村民与四川省汇祥工业有限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丹棱县张场镇河湾村涉及70多户农户的土地流转纠纷案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丹棱县张场镇河湾村涉及70多户农户的土地流转纠纷案还被《人民日报》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责任编辑:丹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