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柳江镇的李琼,先后在洪雅县法院柳江法庭打了两场官司。一次是原告,一次是被告,二案均得以圆满化解。有一次李琼给外地游客修好了车辆,但对方一直不给钱。起诉到柳江法庭后,法官千方百计把被告从成都通知过来,调解好后被告当庭支付了拖欠一年多的修车费、停车费。
第二次李琼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因为政策原因被叫停了,房子没修好,还因拖欠砂石款被诉至法庭。法官把司法所、村组长还有原告召集到一起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她的损失减少到了9000元。
柳江法庭在对民间纠纷协调处理以及审判业务开展过程中,案里案外都始终践行着“让老百姓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承诺。小到进门迎笑脸、抬手一杯水、POS机微信缴纳诉讼费、文书电子签章快速送达,大到巡回审理案件、下乡法治宣讲,无论纠纷金额大小、办案距离远近、处理难度高低,都一视同仁,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在工作中把“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一以贯之,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