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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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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19 11:11:24 打印 字号: | |

市法院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抓手,转理念、强管理、优机制,抓好积案清理化解。

一是建立督办通报机制。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压实清理责任,院长、分管领导、庭长分包到案、逐案分析,把强力化解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作为当前重中之重,做到心中有数。审判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或分类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包案清理化解,定期通报,实现动态管理,推动清积工作走深走实,确保6月底取得整改实效。二是强化制度管理规范。制发审限精细化管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化解工作方案》,审限变更和审批程序,延长、扣除审限的监督管理,建立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单台账,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倒排工期限期结案以及及时公开审理期限、评估、鉴定、送达、结案等重要信息进行了制度规范,防止案件无正当理由形成长期未结案件。三是严格审限变更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审限变更审批制度,要求全市法院审限变更要根据申请事由提交相应材料作依据,对未提交相应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与申请变更事由不符的,案件审限变更审批不予通过。对因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审限变更的提高审批层级;因同一事由再次变更的期限不得超过首次变更的期限;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案件,特别是一年以上未结案件,进行审限变更的均应当提请分管院领导审批,且同一事由提级审批,防止“边清边积”“前清后积”。

 


 
责任编辑: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