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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眉山法院审理宣判一批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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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26 16:39:52 打印 字号: | |

  毒品是人类的公敌,危害人的健康、意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毒化社会风气。眉山法院强化对毒品案件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6日,全市法院共判决毒品犯罪案件381件511人。

    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眉山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市法院:

豇豆运输车内藏毒900多克 毒贩受审


6月25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眉山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6月底,李某某与陶某某(另案处理)共谋购买甲基苯丙胺运回夹江县贩卖牟利。随后陶某某联系了周某某(另案处理),由李某某出资4.7万元人民币向其购买了1公斤甲基苯丙胺。李、陶二人商量将甲基苯丙胺放在从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出发的货车上运回四川。2020年7月21日晚,李某某将黑色塑料口袋、锡箔纸捆扎、内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悄悄放置于蔡某某驾驶的孟定镇运送豇豆到眉山市的货车上,之后李某某通知老乡杨某某假装以其他公司采购人员的名义联系蔡某某,以了解豇豆质量为由在看货时伺机拿走毒品。同月23日15时许,民警在成乐高速路青神收费站出口外挡获前来取包裹的杨某某,并在蔡某某货车内查获一个黑色塑料袋包装的包裹,内有一袋用豇豆种子包装袋封装的毒品疑似物。

经称量,两袋毒品疑似物分别重670.2克,313.7克。经眉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两袋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别为76.7%、71.8%。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市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东坡区法院:

巡回法庭进校园 护航“无毒”青春

为让在校学生对毒品的危害有更深入、直观地认识,帮助青少年学生认识毒品、远离毒品,6月23日,东坡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东坡二中,在该校礼堂内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东坡二中2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

下午3点,随着法槌敲响,巡回法庭公开庭审正式开始。

法院查明,2021年2月12日9时许,被告人熊某某在东坡区某小区外超市门口向吸毒人员朱某某贩卖5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熊某某系累犯,且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东坡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熊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半个多小时的公开庭审,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逐一展现在师生眼前,让广大师生们直观了解案件审理过程,零距离感受贩卖毒品受到的法律惩处。真实的案件审理,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和警示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发放禁毒知识宣传资料,并向师生们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呼吁广大青少年要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自身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自觉远离、坚决抵制毒品侵蚀,筑牢拒绝毒品的坚强防线。


彭山区法院:

两名毒贩获刑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彭山区法院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强禁毒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举行了一系列禁毒主题活动。

6月25日,彭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对被告人陈某、张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1年1月,被告人陈某多次贩卖冰毒给余某某、乔某、张某等人,被告人张某某向他人贩卖冰毒。2021年2月3日,公安机关抓获二被告人。

彭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多次向多人贩卖,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此次公开宣判活动有力彰显了彭山区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毒品危害的认识,有助于在社会面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仁寿县法院:

拒绝毒品 护航青春 禁毒庭审进校园


为使在校学生对毒品的危害有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帮助在校学生认识毒品、远离毒品,仁寿县法院于6月25日走进仁寿县新科高级中学开展了“拒绝毒品•护航青春—禁毒庭审进校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数千名初高中学生参加。

活动现场,仁寿县法院首先公开开庭审理了刘佳兴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列举了犯罪的证据,刘佳兴对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查明,刘佳兴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当庭作出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刘佳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以悔恨的泪水告诫在场学生要引以为戒、远离毒品。

庭审结束后,仁寿县法院刑事审判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毒品类型、毒品危害、禁毒知识以及相关政策法律,与旁听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为师生们答疑解惑。旁听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切身感受到了法律对于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深刻认识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提高了自己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今后一定学法、尊法、守法,绝不触碰毒品。



丹棱县法院: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毒品伤心伤身伤人,不仅危害自己,还危害家庭和社会,今后要更加珍爱健康、珍惜生命,彻底远离毒品。”在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罪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追悔莫及。

为震慑毒品犯罪,教育群众认清毒品危害,扩大禁毒宣传效果。6月25日,丹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庭审全程同步在互联网直播。


    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质证及辩论,法庭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将引以为戒,绝不再犯。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责任编辑:市法院